9月26日開始,遠洋輪船在香港水域泊岸時改用較清潔燃料,可獲寬免一半港口設施及燈標費,有關寬減計劃將為期3年。
環(huán)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:“為了改善香港的空氣質(zhì)素,政府針對多個主要的污染源頭,推出了一系列共22項措施。減少船舶排放是其中1項優(yōu)先處理的項目,而推出有關寬減計劃,正是向這個目標邁進。”
他說:“參與寬減計劃的遠洋輪船在本港水域泊岸時,若將其輔助引擎、發(fā)電機和鍋爐的燃油轉(zhuǎn)為含硫量不逾0.5%的燃油,便可獲減免一半港口設施及燈標費。有關寬減計劃可以有助減少船舶廢氣排放,改善港口附近的空氣質(zhì)素。我們鼓勵定期班輪公司參與這項綠色計劃。”
有興趣參與寬減計劃的遠洋輪船船東、營運商或其代理人,必須先為其遠洋輪船向環(huán)境保護署作首次登記,有關登記將于9月17日起接受申請。由9月26日起,已登記的遠洋輪船可就每船次向海事處申請寬減港口設施及燈標費。 |